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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15:22-27 解释

Verses covered in this passage:

  • 出埃及记 15:22
  • 出埃及记 15:23
  • 出埃及记 15:24
  • 出埃及记 15:25
  • 出埃及记 15:26
  • 出埃及记 15:27

22-27 节是出埃及记中描述从红海到西奈山 (15:22-18:27) 三个月旅途 (19:1) 的第一个记录。这段经文包含了以色列第一次接触旷野的生活。在没有水的地方行走三天后,他们来到了有水的玛拉之地,但是这地的水却不可喝。百姓开始生气,就这个问题去见摩西。摩西向耶和华呼求,祂神迹般地向所有人提供了甜水。这问题是从耶和华而来的考验,结果就制定了一条法令,要求百姓在需要上信靠耶和华。不相信耶和华能够且愿意供应他们所有的需求,会导致身体的疾病痛苦

不知过了多久,摩西领以色列人从红海往前行,到了书珥的旷野,位于西奈半岛的北部。重要的是要观察,耶和华透过摩西 “带领” 以色列人进入了旷野。这旷野并不是舒服之地。因此,为试验百姓奠定了基础。

以色列人离开红海,在旷野走了三天,找不着水。三天回应了灾祸期间摩西问法老说 “三天的路程” (出埃及记 3:18;5:3;8:27)。摩西想要走 “三天的路程” 、进入旷野、为要敬拜神。相反,他们到了玛拉。“玛拉” 一词意思是 “苦”,在本节使用了三次,它不只表达了水的状况,也反映了百姓的态度。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是:他们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玛拉。玛拉与当今的艾因哈瓦拉有关。

没有水源,百姓就向摩西发怨言,说:“我们喝什么呢?” “发怨言” 一词比简单的抱怨更加强烈,在出埃及记中用来指公开悖逆神。他们质疑祂拯救和供应的能力,比起他们前几天在红海才经历过的一切来说,这一点有些震撼。他们没有看到:如果至高主权的全能神可以使水分开,来拯救祂百姓出埃及,就一定能供应百姓在旷野饮水的需求。

在灾祸期间,摩西想要走三天的路程敬拜耶和华。现在,他们已经出埃及三天了,没有敬拜,反倒是埋怨。他们知道耶和华是他们的拯救者。但是,在敌对的世界中,祂也可以是他们的供应者吗?此时,对他们而言,答案似乎是 “不能”。他们可以为需求来到神的面前,相信祂会供应,但他们却“发怨言”,抱怨神“ 呆在旷野”是个糟糕的想法。

25-26 节包含耶和华对以色列人发怨言的回应。与百姓见面之后,摩西呼求耶和华,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他把树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值得注意的是摩西和百姓之间的区别。摩西寻求帮助,百姓则责备和抱怨。译为 “指示” 的词是来自 torah 的动词形式,torah 是希伯来文 “律法” 一词。另外,树本身没有神奇之处,它是耶和华能够改变自然世界,以供应祂百姓需求的明显彰显。

耶和华的供应是对不信百姓的奇妙恩典之举。祂可以重重地审判他们,但祂却满足了他们的需求,没有让他们费一点力。神应允了摩西的呼求,指示他把树扔进玛拉的咸水之中。

有一项伴随这一恩典供应的规定,那就是耶和华向祂的百姓提出要求,耶和华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在那里试验他们。“律例典章” 可能意味着 “具有约束力的法令”。

律例的内容是有条件的。祂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以色列百姓要做的有四件事情:

  • “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 :“留意” 这词在希伯来文中比较强烈。它来自希伯来文的 shamah (“听”),也可以译为 “努力地顺服”,包括聆听耶和华所说的,为要理解和顺服。
  • 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聆听顺服耶和华的话就应该行正事,以耶和华自己为标准。
  • 留心听我的诫命”:这不仅仅是聆听,也包括主动顺服所听到的内容。
  • 守我一切的律例”:希伯来文 “律例” 与动词 “铭刻” 或 “雕刻” 有关,用于指自然法则 (诗篇 148:6 有关星星、约伯记 28:26 有关雨水、箴言 8:29 有关海),也可以指规则或惯例。

如果遵守这四个要求,耶和华应许说,祂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疾病” 的确切性质没有具体化,但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些疾病与埃及人在灾祸中所遭受的相似 (疮,等)。

耶和华然后说,他们可以逃脱疾病的原因是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耶和华说当玛拉的水需要 “医治” 时,祂曾是百姓的医治者。他们不仅需要水,还需要身体上的医治。身体得医治的途径是来自顺服上的属灵医治。他们已经目睹了耶和华对他们之需求的神迹般供应。这证明耶和华不仅是他们的拯救者,也是他们的供应者。在这一点上,神已经单方面地供应了他们的福祉。现在他们需要为自己的福祉发挥作用了。

在玛拉经过试验后,他们到了以琳。以琳位于玛拉南部大约七英里的地方,现在称为加兰德尔谷。这就意味着他们不用走太远,就可以找到更多的饮用水。显然,这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鉴于他们刚刚经历的一切,以琳一定好似乐园。

总之,这段经文生动地记载了耶和华的百姓刚刚从红海分开的神迹中获救,就开始悖逆他们的拯救者。他们怀疑祂领他们进入旷野的好意,也质疑祂的慈爱,因为他们没有水喝,而缺水会导致缓慢并痛苦的死亡。

长期以来,这种抱怨就成了神百姓的一部分,是出埃及记的一个主要主题。当百姓有物质需求时就抱怨,耶和华就供应他们,通常是通过众人目睹的神迹。他们将要试探神十次 (民数记 14:22)。这可能是字面上的十次,也可能是修辞手法,意思是“很多次”。这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哪一次是第一次的试探,但发怨言似乎是试探神的重点。然而,这段经文的焦点在于神通过让他们做事情、担责任来试验他们,好接受祝福。

甚至在新约,保罗也警告基督徒不要埋怨神 (哥林多前书 10:10-11)。哥林多信徒住在一个充满神秘异端的中心城市。毫无疑问,哥林多的信徒经历了从这些异端和罗马帝国而来的敌意,但保罗告诉他们,不要发怨言。在属灵的旷野中,耶和华会拯救和供应他们。 每个信徒都应该期待耶和华会引领他们进入“旷野”,使我们学习信靠祂。我们学习承担责任,通过信心认识祂。旷野既不好玩,也不舒服,但它显明我们的不足和我们信心的质量 (或缺乏)。如果我们允许,它也会显明我们的神完全有能力满足我们的需求。祂想让我们相信祂,顺服祂,因为祂配得。

出埃及记 15:22-27 摩西以色列人从红海往前行,到了书珥的旷野,在旷野走了三天,找不着水。23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玛拉24百姓就向摩西发怨言,说:“我们喝什么呢?”25摩西呼求耶和华,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他把树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耶和华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在那里试验他们;26又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

27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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