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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2:15-17 解释

Verses covered in this passage:

  • 加拉太书2:15
  • 加拉太书2:16
  • 加拉太书2:17

保罗继续他公开的斥责,并且提醒彼得福音真理。遵守律法没有使任何人在神面前称义,只有信耶稣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如果任何人因我们不再遵守律法而称我们是罪人,那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犯罪。

保罗继续他的演讲,斥责彼得假冒为善,拒绝外邦人并且联合传讲律法的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斥责彼得的演讲一直持续到2章的结尾。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批评彼得,并拒绝遵循律法的教义,却捍卫只在基督里的信心。他宣告他和彼得都是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指的是在种族上他们都是犹太人,不是异教外邦人。外邦信徒在犹太社会圈子里被看作是罪人,因为他们没有受割礼,并且不遵循旧约律法。

但保罗声称,他和彼得都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保罗再次表达了他和彼得都是犹太人,都是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他们信基督耶稣,因为这是在神面前成为义的唯一方式,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在神眼中称义并不涉及我们任何方式上的行为。作工不为我们在神面前称义。除了耶稣,没有人能无罪地在神面前站立。宗教仪式不能让我们在神面前称义。任何人,不管他们做什么,都不能通过作工在神面前成为义(从地狱得救到天堂)。

只有信耶稣基督使我们称义。保罗必须提醒彼得这一点,因为彼得正在以这种方式交流,即必须遵守犹太传统和犹太律法。通过吃饭时拒绝与外邦信徒互动来对待他们为不洁净的罪人,彼得在传达一条信息,他们需要受割礼以避免被排除。这种行为与基督里的种族合一相冲突(3:28),与基督里的自由相冲突(5:1),与福音的真理相冲突(14节 )。

保罗说,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在神面前称义是好事还是坏事?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我们会立马反应是“好事”。如果我们是未曾在神面前称义的非信徒,这是对的。但如果我们已经是基督里的信徒,在神面前寻求称义是好事吗?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已经在神面前称义,我们再在神面前寻求称义有意义吗?

如果信徒在神面前寻求称义,他们是在说耶稣死得还不够;我们不得不为了称义再添加点什么东西。因此,对耶稣里的信徒来说,寻求称义实际上非常地事与愿违。它是不信的公开表现,表明我们需要把自己的行为添加到耶稣在十字架上之大工的一种表现。

当然,当我们试图添加东西到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大工时,我们会失败,会发现自己是个罪人。难道那意味着耶稣已经失败了,现在是叫人犯罪的吗?根本不是。正如保罗会在接下来的经文中解释一样,它意味着我们通过建立规条去遵行,再次使自己作罪的奴仆,那总是会导致失败的。只有唯一的一种在神面前称义的方式,那就是通过耶稣基督的死去、埋葬和复活。我们一旦领受了这种恩赐,就在神眼中称义而言,就没有其他的可以“寻求”的。在神眼中称义,意味着被宣告无辜,所有罪的清白——过去、现在和将来;没有任何可添加的东西。

经文:
加拉太书2:15-17
15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17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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