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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4-9 解释

Verses covered in this passage:

  • 利未记1:4
  • 利未记1:5
  • 利未记1:6
  • 利未记1:7
  • 利未记1:8
  • 利未记1:9

耶和华指示摩西,若是献公牛,要如何准备燔祭的步骤。这些步骤包括它如何被宰杀、如何产生烟气作为“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现在所给的指示是要那带供物来的人操作实际的宰杀。以色列人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通过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那献祭的人必定感受到了牲畜的生命和它身体的热量,同情它作为无辜的一方。按他的手可能象征着献祭人罪的转移。神指示以色列人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通过切开它的颈静脉、观察它的血液或“生命”的涌出而完成。

带来供物的以色列人不仅要宰杀,而且可以参与剥皮和洗涤牲畜,但只有祭司可以把血洒下、摆上肉块、把一切全烧上。

对现代读者来说,这些细节有点难以想象,但对处理这些祭物的古以色列人来说,关于赎罪是多么昂贵和宝贵,无辜的一方(牲畜)如何为他们作赎罪祭而死,是有着重大意义的。这个程序是必要的,为祭物(牲畜)蒙悦纳为他(以色列人)赎罪。译为赎罪的词字面意思是“遮盖”,也可以译为“调解”或“平息”,意思是人的罪被转移到牲畜身上,在冒犯者即献祭人、和被冒犯者即立约律法被打破的君主神之间,它的死调和了两者之间的裂缝。

这也强调了神的约是和每一位以色列人和这个国家所定立的,这个约需要每一位以色列百姓作为独立的主权人来执行。典型的君主附庸条约是在上一级王和下一级王之间定立,而这个君主附庸条约是在万王之王和每一位以色列人之间,被提供这个约的每个人意味着都要赎罪。当百姓后来要求另立一位王时,神告诉撒母耳,“他们…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母耳记上8:7)。通过生活在自治的方式中,爱人如己,每一位以色列人都是在服从他们的君主王,尊荣他们所同意的约定,作为祂的附庸去服事。

燔祭(馨香的供物)可以是自愿的供物(没有义务的)、或赎罪祭(有义务的)。如果是赎罪祭,它只能为无意犯下的罪赎罪。在摩西律法中,所有赎罪祭都不适合那种故意的、冒失的或者有预谋的罪,正如民数记15:27-31所述:

“‘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误行了甚么事,必归一样的条例。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有一些罪允许为故意犯罪提供赎罪祭,同时也附有有罪一方针对被冒犯一方的偿还行为(利未记6:1-7)。其他故意犯罪要求有罪之人被“剪除”,指的是处死或流放。君主神的约是严格的,需要同意该约的附庸遵行“黄金法则”,即他们要按自己想要被对待的方式彼此相待。耶稣说,这是爱神和尊荣神的实际方法(马太福音22:36-40)。神拣选以色列,因为祂爱他们,这与任何人的行为无关(申命记7:6-8)。但故意犯罪的后果依然严重,它需要身体上的死亡或流放,即死亡的一种形式(与社区分离)。

在新约中,神以类似的方式,把祂的爱浇灌在那些通过耶稣的宝血而信的人身上,不管他们随后的行为如何(约翰福音3:14-16)。耶稣的宝血进一步遮盖了非故意犯罪,承认被发现的罪触发了耶稣宝血的遮盖,两种情况都是为恢复信徒与神的团契(约翰一书1:7, 9)。然而,有意识所犯和故意所犯的罪依然带给信徒严重的、负面的后果(希伯来书10:26-31)。

耶稣的宝血无限珍贵,遮盖了这世上所有的罪(约翰三书:14-15)。他在十字架上献祭赎了我们的罪,通过信耶稣使我们与神和好,“…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罗马书5:11)。

罗马书5:11译为“和好”的词,在某些译本中也被译为“赎罪”。

以色列人带来的供物公牛被宰杀后,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一旦以色列人割开他供物的喉咙,神的指示就会转移给祭司。接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祭司将血运移,并将其在祭坛上和坛的周围。

接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脂油是位于肝脏和腰部的脂肪。就它们在祭坛上的摆放,经文中把牲畜的头并脂油从其它肉块中分开。祭司被要求肢体部分的事实,进一步强调了有序和对牲畜生命的尊重。祭物必须在柴上,柴在火上,火放在坛上。这种措辞也许预表了神自己的儿子死亡的形式,死在木质十字架上,十字架本身是一种祭坛。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也捆绑他所爱的儿子以撒,把他放在祭坛上的柴上。这之前,以撒带着自己要死在上面的柴,到自己要作祭物的山顶上,正如耶稣背着十字架到他被钉死的山上。

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显示了对供物应有的尊重。当牲畜被切成块时,很容易误刺到胃部或肠部,把脏物弄到供物的脏腑上。神要祭司在把它们放在祭坛上之前,清这些部位。

当把肢体各部分摆在坛的柴上之前,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接着他们要使其冒烟上升,这里描述为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的希伯来文单词的意思是“从中获得满足”。从“oleh”(上升)祭物中升起的香气和烟气是神所喜悦的。

神从祂百姓的祭物中得到满足。但在撒母耳记上15:22,神却说有样东西祂更喜欢,就是听命:

“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保罗在希伯来书13:15-16写道:

“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

这告诉我们,尽管神规定了这些供物和仪式,但真正的目的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带来积极的思考和顺服的行为。

经文:

利未记1:4-9

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5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6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7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8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9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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