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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8:5 解释

通过定义什么是对和错,神的律法展示给我们一条与神和人类同伴和谐共处的理想之道。作为我们的造物主,神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一点。在宣告祂的道路时,祂在给我们显明终极最佳利益之道。

神之约的本质是为以色列百姓展示通往祝福的行为。一个爱人如己的社区,要比以强凌弱的社区繁荣得多。但神把是否相信神并且寻求祂的道的选择留给以色列。神清楚表明: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利未记18:5被多次在新约中引用(马太福音19:17;路加福音10:28;罗马书10:5;加拉太书3:12)。犹太传统解释,人就必因此活着这句话说的是完全满足的生活,在经文中经常被译为“永生”。5节也许可以译为,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会有生命。

在犹太先贤Rashi的摩西五经注释中,关于这节经文他是这样说的,“‘人就必因此活着’——指的是来生。因为如果你说它指的是他在今生活着,难道他最终不是必须要死么”。

通过这样一说,Rashi表明,利未记18:5中的谈论的不是肉体的生命,因为人注定要死一次(希伯来书9:27)。因此,Rashi解释到,这节经文一定说的是生命的质量或满足。

耶稣好像也引用了利未记18:5中这个关于生活质量的应用,当富有年轻官长问他,“夫子,我该做甚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在马太福音19:17下答道,“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这和利未记18章的经文相似: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

马太福音19章的语境表明,耶稣对年轻官长谈的是根植于属灵活力的生活质量或者满足。耶稣在世的时候,年轻官长失去了跟随他的机会,因为他不想卖掉自己的产业并跟随耶稣,这意味着他失去了可以拥有却没有选择的、生命中更高水准的满足。鉴于耶稣邀请年轻官长卖掉他的产业,通过世人会认为的物质财富水平大幅降低,而获得属灵上的好处。

在路加福音10章,耶稣回答了律法师关于继承“永生”的问题,律法师断言自己已经遵守了两条最大的诫命,尽一切爱神以及爱人如己。耶稣告诉他,“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路加福音10:28),这听起来有点像利未记18:5。

新约教导当信徒凭信心生活、顺服圣灵时,我们可以履行祂的律例,遵守祂的典章(罗马书8:4;加拉太书5:22)。相反,当信徒凭血气生活时,我们行事就会像埃及人和迦南人,为满足自己邪恶的欲望而选择去利用他人(加拉太书5:13-15)。从内心遵守神的指示,只有凭信心才能做到(罗马书1:17)。

通过定义什么是对和错,律法(我的律例典章)展示给我们一条理想之道,生活在与和我们人类同伴的和谐中,也就是说,对人类社会什么是有好处的(对),什么是有害处的(错)。作为我们的造物主,当然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一点。在宣告祂的道路时,祂在清楚显明我们最终的最佳利益之道。然而,试图遵守神的指示却不改变心意,依靠我们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圣灵的大能,最终会产生虚伪和悖逆(罗马书9:30-32)。

通过基督的献祭和圣灵的大能,现在我们拥有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在公义中靠近神,而不是利用外界一系列要去遵守的规则和仪式。这条又新又活的道路包括刻着神指示的新心(罗马书2:14-15),这律法成为我们可以仔细看视的影像,成为自由的律法(雅各书1:25)。

耶稣是唯一一位过着无罪生活的人(也就是说,完全顺服神的指示)。他是我们凭着信心如何过公义生活的典范。新约很清楚地显示,只有公义之人才能继承永生作为奖赏(哥林多前书6:9-10;马太福音7:21,19:17下;罗马书6:22;约翰一书3:15)。这个奖赏会在今生,正如耶稣在对年轻富有官长的答案中所表明的;也会在来生(歌罗西书3:23)。永生是一份恩赐(罗马书6:23),也是一份奖赏(罗马书2:7)。

新约论永生既是只基于信心的恩赐,也是顺服的奖赏。信徒通过信耶稣,有足够的信心去仰望他,并盼望从罪的致命毒液中得救,而获得永生的恩赐(约翰福音3:14-15)。永生的奖赏就是去经历神的恩赐。这发生在今生,通过凭信心行事,寻求从神而来的赞赏,而不是自我寻求(罗马书2:5-8)。当我们在今生凭信心行事时,我们也就积存财宝在天上,作为来生的奖赏。

新约信徒有约写在他们的心上,这心受圣灵作印记(以弗所书1:13;希伯来书8:10;耶利米书31:33); 以色列持有的却是书面的约,写着关于住在应许之地特定的、有形的祝福。以色列领受的可见祝福得到了清楚地说明,正如利未记此处。在耶稣的葡萄园比喻中,以色列可能以这种方式代表了首批受雇佣为葡萄园做工的工人(马太福音20:1-16);他们有合约,为特定的顺服获得特定的好处。新约信徒可能代表了最后一批进入葡萄园的工人,他们同意工作,并且信任代表神的葡萄园主的仁慈;就像神应许以色列为顺服神之约的奖赏一样,祂也应许新约信徒极大的奖赏,将在今生和来生都要经历的奖赏(启示录22:12)。

当新约信徒凭信心生、顺服圣灵时,我们就获得了力量祂的律例祂的典章。通过行在顺服中,我们成就了律法(罗马书8:4)。当我们靠肉体而时,最终就会像埃及人和迦南人一样,选择利用他人来满足自己邪恶的欲望(加拉太书5:19-21)。从内心遵守神的指示,只能通过信心。

在罗马书10章,使徒保罗总结了人们尝试使用来行义的两种方法,好使他们可以在现在和将来继承永生。他称这两种方法为:

  1. 凭律法而得的义(确实无效)
  2. 凭信心而得的义(确实有效)

保罗的弟兄犹太人聚焦于利未记18:5,寻求凭律法而得的义,保罗观察到: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著律法的义。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著信心求,只凭著行为求”(罗马书9:30-32上)。

尝试凭着行为得义,不仅是犹太人的问题,也是人类的问题。任何时候当我们指出一个特定的事件,说,“因为我控制了它,神就必须祝福我或者同意我”,我们其实都没有抓住要点。这是保罗所称的寻求我们自己的义(腓立比书3:8)。

真正的公义来自于寻求顺服,相信神的道路是为了我们的最佳利益,以这样的方式我们才能获得真正公义之心,而且一直都是这样。

字典定义“义”为:“道德上正确或者正当的行为;合乎道德的”。从圣经上讲,义指的是使我们的道路和神的道路保持一致。圣经也谈到义被神归给或赐给不义或者有罪的人(包括每一个人,罗马书3:23),这些人的行为是道德上不正确或者不正当的。因为他们相信神会治愈他们生命中罪的毒害,所以神把义赐给那个人。神带领有罪的人,将其转变成义人的大能和期望是圣经的重要主题之一。

试图以我们自己的能力遵守一套规则而产生义,对来说,本质上就是一些肮脏的破布。真正的义(洁白的长袍,而不是肮脏的破布)只有通过凭信心生活而获得(哈巴谷书2:4;罗马书1:1)。规则可以被操纵,来合理化一个腐败的动机,例如,耶稣责备法利赛人制定规则,使安息日从祝福变成了一种负担(马可福音2:27)。法利赛人寻求使用他们自己的安息日规则来反对耶稣,他们对安息日命令的歪曲好像是在自我寻求,目的是为了赋予自己政治上的权力。寻求神心的信心之心,是得着义的路,神的命令可以指引我们进入生命。

在罗马书10:5,保罗使用利未记18:5作为凭律法而得之义的例子(那不会成功产生真正的义),“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接着,在罗马书10:6-8,保罗使用申命记30:14作为他对外邦人宣传的、凭律法而得之义的例子(那确实会成功产生义)。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罗马书10:8)

保罗在写作这点时,不是说我们应当忽略利未记18章。从新约的这个陈述中,保罗重复利未记18章所强调的远避淫行的本质: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撒罗尼迦前书4:3-4)

为什么保罗又使用利未记18:5来说明一种会失败的方法呢?保罗似乎在进行对比,比较利未记18:5“遵守规则”的重点与申命记30:14“从心里顺服”的重点。正如我们会看到,利未记18章花了大量时间来“堵住”规则中的“漏洞”。寻求和寻求远避淫行的心不需要堵住漏洞。例如,利未记18:9会告诉我们要避免和“你的姊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 行淫。如果有人说“好吧,我可以和她有性关系,因为就这条规则的目的而言,她实际上不是我的姊妹,因为她有另外的母亲,她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就是“漏洞”。

保罗的观点是,如果不改变心意,规则总是可以被扭曲。公义指的是把我们的道路和神的道路保持一致,这样会给自己和其他人带来和谐,这是彼此相爱的结果,而不是彼此利用的结果。保罗在给罗马人的信中公开地谈到这点,明确人不能遵守律法并不是律法的错: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7:12)

问题在于我们有罪的肉体,以及它追随我们自己、自我毁灭之方式的欲望。

当我们因着信心、有神的指示写在心里时,我们就能透过圣灵的大能、获得能力去遵守神的旨意,因为我们行在圣灵中并且拒绝血气(罗马书7:22;8:4)。为了行在圣灵中,我们必须相信什么是真实的,思考什么是真实的,然后我们才会按照什么是真实的去行动。耶稣在马太福音12:34下说,“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保罗在罗马书10:9-10总结了申命记30:11-20: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马书10:9-10)

这是一种交叉对称法,强调信心(信仰)的核心重要。交叉对称法是一种文学手法,它列举一系列的表述,然后以交叉的中心为要点向相反方向重复。下面是罗马书10:9-10的交叉对称结构:

A)承认(耶稣是主)

B)相信(他的复活)

B’) 相信(祂的道路是为了我们的最佳利益)

A’) 承认(祂的道路是为了我们的最佳利益)

罗马书10章的推理是,如果我们信神 ,思考和表达这些信仰,我们自然会按照这些信仰行事。这是获取义的途径,根植于通过信心寻求顺服的内心,而不是相信我们人意志,按照一系列规则或者标准来来自我更新。凭信心行事只需要选择,但要依靠神的大能和寻求祂的道路,这与保罗使用利未记18:5所说明的“律法之义”的方法形成对比。

再者,不足的不是神的律,因为保罗在罗马书3:31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当我们在凭信而得的义中,我们就成就了申命记30:14所建立的律法是真实的(罗马书8:4)。但当我们跟从自己的意志试图在凭信而得的义中时,离了神,它最终产生不法。在这种状态下,我们最终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利用他人,而不是关爱他人。

重要的是要记住,即使信徒可以凭信心而、凭信心行事,在我们的心中口中有神的指示,依然会有另外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即从我们的先祖亚当继承而来的罪和死亡的律(罗马书7:23)。行在义中和进入国度生活,需要我们每天拒绝肉体的律,并且把它钉在十字架上,而凭信心行事(罗马书7:17;8:1)。我们作为人最深层次的渴望是与和其他人和谐相处、讨我们天父的喜悦。当我们顺着圣灵而行时,我们就在那个渴望中撒种;当我们撒种到肉体中时,我们就把种撒在死亡中(加拉太书6:7-9)。

通过总结我是耶和华,或者字面意思是,我是Yahweh(“自有永有的存在者”),在告诉祂的百姓:

  1. 是我,当你误入歧途,要像父亲管教儿子一般,要纠正你(希伯来书12:6),如果你叛逆地继续在罪中,我会任凭你的罪性(罗马书1:24)。
  2. 是我,因为你对我指示的顺服,要在今生和来生都要大大地赏赐给你(希伯来书11:6)。

经文:

利未记18:5

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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