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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4:7-12 解释

Verses covered in this passage:

  • 路得记4:7
  • 路得记4:8
  • 路得记4:9
  • 路得记4:10
  • 路得记4:11
  • 路得记4:12

波阿斯在见证人面前完成了交易,得到了那块地,并娶路得为妻。

在现代社会中,房地产交易由公证员来作证,契约在县法院备案。我们依赖来自当事人和见证人(公证员)的签字。但是在纸张出现之前,人们使用不同的习俗。要定夺甚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这是创建合法转让的古老方式,由十位见证人提供证据。从这样的措辞来看,很可能在这个故事被记录成文字的时候,这个习俗已经发生了改变。

所以依照这个习俗,至近亲属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以利米勒是拿俄米死去的丈夫。但是除了购买土地外,波阿斯还宣布,他娶了玛伦(拿俄米的儿子)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自己的

波阿斯在他的陈述里列入了娶路得为妻的理由。他特别承诺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波阿斯在用自己的资源建立家族的另外一个分支。见证人同意并祝福这个交易。他们希望波阿斯和路得的联结使后代兴旺,像他们的先祖雅各一样,雅各后被更名为以色列。他们也祷告他们的后代将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这个祷告得到了应允,因为这个后代成就了大卫王的诞生。

接着他们诉诸于她玛的故事。当弟兄都拒绝履行他们的义务为她玛留后时,她玛伪装成妓女,引诱犹大与她同寝。在那个不体面的约会中,她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那是波阿斯的先祖。在马太福音1章里,耶稣家谱中提及了四位妇人,她玛和路得是其中的两位。她们有着共同点,即都是亲属救赎者习俗的受益人。耶稣是我们的亲属救赎者/救主,对信徒来说这就像一幅图景。耶稣救赎那些相信他的人,并赐给我们产业。

经文:

路得记4:7-12

7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甚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8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9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10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11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12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她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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