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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和财产

圣经对财富持中立态度,而所赞美或谴责的是我们对待财富的态度和使用财富的方式。提摩太前书6:17-19说:

“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没有规定富人要放弃他们的财富。事实上,富人被教导要去享受他们的财产,但他们也被教导要用它做好事,分享和帮助他人。这与积存正好相反。他们这样做,是在进行永恒的投资,积攒财宝在天上。

这与耶稣对富有少年官长的指导如何一致呢?耶稣告诉他要变卖所有财产,把钱分给穷人。在那个少年人的例子中,他问耶稣,自己该做什么来继承“aionios zoe”,这个词通常被译为“永生”。Aionios指的是跨越整个年代的时间,Zoe指的是生活质量,因此aionios zoe这个短语可以翻译为“最高质量的生活”。

在新约中,圣经以两种方式谈及“最高质量的生活”:关系和奖赏。关系来自恩赐。我们通过相信耶稣,成为神的儿女。神是我们无条件的产业(罗马书 8:17上)。这完全是基于相信。耶稣明确指出,继承永生的恩赐只来自信心。

高质量生活的奖赏来自神对我们所做之事的赞同。它通常是顺服的结果,但也包括来生的奖赏。富有的少年官长询问自己应该“做”什么来继承最高质量的生活。因为耶稣用要做的事情来回答“我该做什么”的问题,所以这个回答应该应用于继承最佳生活的奖赏或经历。在这个少年人的例子中,耶稣首先告诉他要遵守神的命令。少年人回答说自己已经这样做了,并问耶稣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马可福音10:21说:“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请注意:耶稣“就爱”这个富有的少年人。他并没有质疑少年人是否遵行了神的命令,而只是回答了富有少年人的问题,即是否还有更大的生命奖赏可以获取。

所罗门王在传道书 5:13-17 中谈到积存财富的徒劳: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祸患,就是财主积存资财,反害自己。因遭遇祸患,这些资财就消灭;那人若生了儿子,手里也一无所有。他怎样从母胎赤身而来,也必照样赤身而去;他所劳碌得来的,手中分毫不能带去。他来的情形怎样,他去的情形也怎样。这也是一宗大祸患。他为风劳碌有甚么益处呢?并且他终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烦恼,又有病患呕气。”

所罗门将吝啬的行为称作一宗大祸患,这个短语的字面意思是一种“病态”的祸患。他用“日光之下”一词反复描述在世的生活。这里受伤的恶行,就是指财主积存资财,反害自己。有人在积存资财,资财导致自我毁灭。在这种情况下,自我毁灭是通过积存来呈现的。一词的希伯来文是“ra”,与这节经文开头部分的祸患是同一个词。

积存资财通常是我们可以控制环境这一扭曲观点的一种症状。这种观点认为,拥有一大笔钱或财产会让我们安全或者快乐,同时却拒绝真正享受财富或用它做任何善事。值得注意的是,所罗门宣告积存会让我们反害自己

若把新约的原则应用到所罗门的教导中,智慧之路似乎不仅是享受和分享财富,而且也是用开放的态度拥有它。我们要认识到“这不是我们的”,并愿意随时施予或失去我们的财产。我们所拥有的每一份财产都在或者终将从我们手中流逝。我们只是暂时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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